Funner 与 More Fun的用法区别

January 25, 2022

與大多數英語和語法相關主題的情況一樣,人們傾向於以一種或另一種方式持有強烈的意見。今天的話題也不例外,我希望這篇文章能在兩個主要陣營之間引起一些強烈的意見。

一方面,有些人說 fun 永遠不能採用形容詞典型的比較級和最高級結尾,即 Funner,funest。

另一方面,有些人說 fun 在寫作和演講中作為形容詞已經很成熟,因此必須允許像一個一樣的變化。

## Funner 是一個真實的詞:Funnest 怎麼樣?

在這篇文章中,我希望在這兩個陣營之間達到某種中間立場,並就如何繼續使用有趣這個詞向普通作家提出建議。 Funner 是一個詞嗎?最有趣是一個詞嗎?

讓我們來了解一下。

## Fun 是名詞嗎?

每個人都同意的事實是,樂趣是一個名詞。它在 17 世紀後期以“cant”或俚語的形式出現。

* We had fun at the party last night.
* Riding a motorcycle is great fun.
* Seibert also brings in the matter of personality—charisma and charm, which are crucial matters in tap—and he has some fun with people who were short on it. –The New Yorker

 “we had fun” 這個短語在語法上相當於“we had pizza.”

* We had fun at the party last night.
* We had pizza at the party last night.

是的,fun 更像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不是一個實體的比薩餅,但它們在這樣的句子中都起到了名詞的作用。

## Fun 是形容詞嗎?

只有在提出以下問題時才會出現意見分歧:“樂趣可以是形容詞嗎?”

* That was a fun movie.
* We had a fun time.
* The beach is a fun place.

在上述所有句子中,fun 都被用作形容詞。這可以接受嗎?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問誰和他們的年齡。

正如我上面提到的,每個人都同意 fun 是一個名詞,並且 200 多年來,它幾乎只作為一個名詞發揮作用。

在 1900 年代早期到中期的某個時候,它的使用開始漂移,可能是因為它在“遊樂場”或“滑雪很有趣”等短語中的準形容詞/模棱兩可的使用。在這兩個例子中它仍然被用作名詞,但它看起來好像可以是一個形容詞。這種模棱兩可可能導致了它的誤用。

傳統主義者認為 fun 只能用作名詞,而其他人則聲稱它也可以用作形容詞。

《牛津英語詞典》指出,將 fun 用作定語形容詞(一次有趣的旅行)現在已在非正式使用中確立,但在標準英語中不被接受。美國遺產詞典建議作家在正式寫作中避免使用它。

這也是我的建議。如果你想讓你的文章顯得權威,我建議你不要用 fun 作為形容詞。如果您正在撰寫研究論文、求職信、簡歷、大學申請等,您應該避免這種用法並遵守傳統規則:

* Fun 是名詞,不是形容詞。

## Funner 還是 More Fun?

雖然在非正式演講中經常聽到將 fun 用作定語形容詞(有趣的時間),但比較級和最高級形式 Funner 和 funnest,就好像 fun 是一個標準形容詞一樣,完全是另一回事。

在直接引用之外,通常是小孩子的引用,Funner 的使用幾乎被普遍拒絕,並且幾乎從未出現在印刷資料中。

More Fun - Funner

More Fun – Funner

上面的圖表顯示了自 1800 年以來書籍中的 Funner 與 More Fun。在過去的 200 年中,Funner 甚至幾乎沒有出現在美國和英國英語的這些印刷資源中。

最有趣的也是如此。你幾乎看不出它的印刷用途。

當然,這應該是意料之中的。這些類型的非標準詞通常只出現在語音中,而不是編輯過的散文中。

## 底線是什麼?

當被問及“我應該寫 Funner 還是 More Fun?”我毫不含糊地回答More Fun。我這麼說有幾個原因。

首先,我是發現 Funner 和最有趣的作家之一,特別令人討厭,因此,在某種程度上,這是個人喜好。

其次,我認為這是廣大讀者和作者的共識。隨著這兩種形式的流行使用,More Fun 或 Funner / 最有趣或最有趣,如此不平衡,很明顯看出什麼是可接受的,什麼是不可接受的。

More fun is accepted; funner is not.

Most fun is accepted; funnest is not.

如果您想作為一名作家被認真對待,或者您是一名學習該語言的 ESL 學生,請不要使用 Funner 或 funnest 或您的寫作。

## 概括

Fun 越來越多地被用作非正式語境中的定語形容詞。

如果一個人正在寫一篇正式的文章、研究論文、簡歷、求職信、論文等,我會建議作者不要把 fun 作為形容詞。

完全避免使用 Funner 和funnest。